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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於契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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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 各有各的不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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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妮姐,那你以後怎麼辦?”

“以後,活一天算一天吧,沒有以後了,兄弟姐妹就還剩幾個聯絡著了,這傾盡所有,養的兒子,現在,哎,一言難盡。”

“給我拿一瓶白酒。”

“好嘞。”

“有月餅,散裝嗎?”

“有,15一斤,這裡所有的都可以選。”

“好。裝好了。”

“好嘞,稱好了。”

“還行,一塊錢一塊的月餅。”

“嗯。經濟實惠。”

“你倆去貼單子,11點開始暫停營業。”

“不用,我也不過節,就開著吧!”

“妮姐。”

“反正我自已也沒有意思,你倆走吧,本來我也在這住,多賣點,掙點水電費。你倆現在就走吧,都10點了。”

“對,尹芯,你收拾收拾回孃家吧,公司給發的,一人一盒8塊裝的月餅。一袋10斤的麵粉,一箱杏仁露。一箱牛奶。給你,放地上了。”

“謝謝,店長。”

趙雨笑嘻嘻的“不客氣,叫啥店長呀。”

“謝謝,店長,那我拿東西先走了,再見,兩位姐姐。”

“再見!”

“年輕真好。”

“可是這麼年輕就在吃苦,要吃多少年呢?她才26歲吧,要是經濟好,誰能幹著活。”

“可不是的,我那兒媳婦現在30了,也不收拾家,都是我兒子收拾,我那兒子呀,一個月一萬多,還不夠花。媳婦也掙錢,一個月三千多,是幼師。”

“收入可以呀。”

“嗯。就是過年過節也不知道給我拿點啥,也不叫我去吃飯,倒是去他岳父岳母家。感覺這孩子給別人家養的。”

“妮姐,就自已過吧!”

“都這麼說,你說,養那麼大,哎,沒給我洗過衣服,沒伺候過他爸,他岳父生病,床前床後的忙。岳母也沒有給帶孩子,也沒有給錢。我給帶的孩子,還不落好。想想都心酸。”

“那以後就對自已好一些,既然都這樣了,咱能自已掙,就花點,不能,就法律起訴他,要錢,是他不仁義的。”

“都這麼說,可是怎麼忍心呢。”

“你就這一個孩子?”

“沒有,還有個閨女。好多年不聯絡了。”

“為啥?”

“也是我們不對,給她弟買房子,跟她借錢了,後來我還了本,沒有給利息,她婆家不樂意了。然後他爸生病的時候,她回來伺候,讓他弟拿錢,打起來了。然後讓我跟她走,我沒去,就給我拉黑了。說是以後也不管了。”

“你這真是,不懂得享福,這麼好的閨女,不好好疼,那麼差的兒子幫那麼多幹啥?你是不是傻啊?什麼傳宗接代,什麼姓氏不一樣,都是屁話,自已都管不過來了。”

“是呀,現在才後知後覺,可惜了,晚了,她家就在星月灣。”

“那應該能有機會遇上,可別傻了,女兒對你好,可不能補貼兒子了,要不然都活該。”

妮姐尷尬的笑著。

許餘跟尹芯都到家了。

“爸,叔叔,我姐呢?”

“哎,可別說了,今天說醫院放假,他們不信。然後就去拿什麼結果了,這孩子有點問題,你姐還想要,你姐夫不同意。就回家了。”

“我過去看看。”

“別去了,你去叫明宇,過來吃飯。要說明宇搬家也沒有給人家錢,中秋你倆買的月餅,跟這牛奶給明宇拿去吧!”

“爸,明宇那麼年輕,我怎麼拿牛奶。”

許餘看著自已買的東西“拿杏仁露吧!走,我跟你送去。”

“明宇,明宇,你在家嗎?我們在你家樓下??”

“你是不是傻,你打電話,你喊啥?”

“在,我在樓上,我給你叫電梯,你上來吧!”

“你回去做飯吧!”

“我覺得應該去姐家一趟。”

“我爸說了,不用。”

尹芯拿著東西走了“明宇,看我發的禮品。給你。”

“我不要,”

“這是我的心意。”

“那好吧!進來,進來,我炒菜呢,一會兒,拿叔叔家吃去。”

“你真是比我還好。”

“快去沙發上坐著。”

尹芯直接去了衛生間,開始掃地拖地。

“明宇,你生病了嗎?你這臥室裡梳妝櫃上是抑鬱的藥呀?”

“是,抑鬱的藥。”

“你,”

“我沒有什麼事情,就是有點心情不太愉快。沒事的,別擔心。”

“怎麼會?”

“好久了,過來這邊已經好多了。”

“明宇,我給你買個小動物養吧,會不會開心一些。”

“那就買烏龜吧,貓狗的治癒會好,可是壽命太短,我接受不了別離。”

“好。”

尹芯用手機給許餘發訊息。許餘去菜市場買了兩隻烏龜回來了。還買了一個非常好看的“房子”。

“下樓吃飯吧!”

“嗯。”

“爸,我姐呢?”

“叔叔,我沒拿東西,拿了點菜。”

“你這孩子,你姐跟你姐夫沒過來,許餘已經過去找了。”

“烏龜。”

“嗯,給你的。”

“考慮的好周到,還買了能關門的房子,是怕跑了嗎?”

“可能是,哈哈!姐,”

“我要去做了孩子。我接受不了,他出生就有問題。”

“那我請假陪你去。”

“不用,你姐夫有時間。”

“那,吃飯吧!”

這頓飯,氣氛有點壓抑,都沒有人怎麼說話。

“咚咚,咚咚。”

“誰呀?”

“是我,尹傑。”

“你怎麼自已來的?”

“她肚子裡的孩子不是我的,我跟她離婚了。”

“孩子沒有出生怎麼會知道是不是?”

“我們在一起三個月,孩子現在看起來六個月了。我這一生也就這命了,準備離婚了。喂,誰呀?”

“尹傑,你瘋了,竟然把我一個孕婦扔在了馬路上。你真是瘋了。”

“你要不要點臉,肚子裡的孩子都六個月了,我跟你在一起還不到三個月。”

“你當親生的養不就行了。你要知道,婚檢寫著,你不能生育。我這好不容易給你弄個孩子,你就知足得了。”

“我還得謝謝你了,真是不要臉,說啥都好意思,我要跟你離婚。”

“好,賠償我精神損失費。”

“我的媽呀,你還要,精神損失費。那我是不是得申請把你送精神病醫院去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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